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于 2026年5月 最新印发的《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》,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以下 20条底线标准(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参照执行):

校舍与安全:校园设规范旗台旗杆;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,C级危房加固达标后使用;实施封闭管理,校门口有一键报警和防冲撞设施,重点区域有视频监控;校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,消防设施、应急照明及疏散标识正常可用;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国标。
生活与卫生: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或直饮水;学生1人1桌1椅(有靠背);寄宿制学校设食堂,宿舍不在地下室/半地下室、通风良好,每人1床,上铺有护栏,宿舍配管理员(女生宿舍需女管理员);寄宿制学校厕所盥洗设备满足需求;设卫生/保健室,配急救箱和专(兼)职校医/保健教师。
教学与设施:体育场地器材满足开课要求(足/篮/排/乒至少1种);设心理辅导室;教室有黑板或触控大屏,网络带宽≥100兆;设计算机/信息科技教室,小学有科学教室或实验室,初高中有理、化、生实验室且器材满足实验;设音美专用教室且器材满足教学;图书(含电子)配备达标,图馆(室)满足阅读。
人员配备:按标准配持证专职保安员;专任教师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课程,每校至少1名专(兼)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。
此外,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更高的省定标准,并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达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