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书桌的左上角,永远亮着一盏台灯。它的光晕并不明亮,却能照亮摊开的书页,以及书页上那些横竖撇捺构成的古老文字。那是我为自己保留的一隅光明——在那里,诗词的光芒穿越千年,静静照亮我生命的暗角。

这光芒最初出现,是在我十岁那年的深夜。高烧不退,母亲守在床边,用温毛巾一遍遍擦拭我的额头。药效未至,我浑身滚烫,意识在清醒与模糊间浮沉。母亲忽然开始轻声背诵:“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像羽毛拂过耳畔。我跟着她断断续续地念,那些简单的字句,竟像清凉的溪水,慢慢渗入我滚烫的意识。那一夜,我在诗的韵律里安稳睡去。从此我知道,诗词有一种奇异的安抚力量,能在病痛与黑暗中,辟出一方宁静的天地。
青春期的光芒,则是锐利而炽热的。十七岁那年,我陷入巨大的自我怀疑——成绩平平,相貌普通,像一株淹没在草丛中的植物。某个黄昏,我在旧书店的角落里,翻开一本泛黄的《唐诗三百首》。读到李商隐的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”,忽然觉得心头一颤。那些关于孤独、关于不被理解、关于隐秘共鸣的诗句,像一面镜子,照见了我所有说不出口的心事。李白的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”更是让我在泪水中挺直了脊梁。诗词成了我孤独岁月里的知己,它告诉我:所有的迷茫与痛苦,前人早已用最精美的语言书写过、超越过。你并不孤单,你正走在一条被星光照耀过的路上。
而真正让诗词之光内化为生命之火的,是大学时那个漫长的雨季。我在图书馆里一遍遍抄写苏轼的《定风波》。“莫听穿林打叶声,何妨吟啸且徐行。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。”每一个字,都像一颗种子,在我心里生根发芽。我开始懂得,诗词之美,不在于辞藻的华丽,而在于它能穿透时间,给予现代人同样深刻的生命启示。当我在人生的重要抉择前犹豫不决时,是“行到水穷处,坐看云起时”给了我转身的勇气;当我被世俗的成功标准所困时,是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让我看见了另一种生活的可能。
如今,我依然在每个夜晚点亮那盏台灯。灯光下,诗词不再只是纸上的文字,它们成了我看待世界的眼睛。读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”,我便能看见天地的壮阔;读“小楼一夜听春雨,深巷明朝卖杏花”,我便能听见生活的细腻;读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”,我便能感受到精神的重量。
诗词之光,就这样一寸寸地照亮了我。它照亮我童年的病榻,照亮我青春的迷途,照亮我成年后每一个需要坚守的时刻。它不提供现成的答案,却给予我寻找答案的智慧与从容;它不承诺平坦的道路,却赋予我穿越风雨的勇气与诗意。
那盏台灯依然亮着。光晕里,那些古老的诗句静静悬浮,像星辰,像灯火,像永不熄灭的文明火种。而我,一个平凡的现代人,正借着这穿越千年的光芒,一步一步,走得更加明亮,更加笃定。